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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0-09-14来源: 作者:阅读:

实验室是我院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必要的操作规章制度是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务必充分重视,必须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为此特制订下列条例,要求全院师生员工遵守执行。

一、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和业务工作情况抓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安全操作制度,经常对有关人员包括每年新进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检查,处理事故苗头。

二、每个实验室专门指定一至二名安全员。实验室其它工作人员既是实验员,又是安全员,人人都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负责管好贵重物资和精密仪器设备,主动关心安全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头及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若有损坏,及时修好。在添置大型仪器设备时,要考虑电源线路负载程度,必要时需做好线路改造,禁止超负荷用电,确保安全用电。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水、煤气及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电源,并关好门窗。

四、实验室空调不能开过夜,恒温箱内不得存放易爆物品。

五、加强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安全管理,实验室必须由安全员负责,建立贮存使用登记制度。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安全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要对整个实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切实负起责任。

六、实验室贵重物品如摄像机、照相机和录像机等使用完毕必须放入橱箱并上锁。办公桌内请勿大量存放有价值的材料等物。

七、实验室和办公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汇报。

八、实验室应成为精神文明的良好工作场所,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实验室内举行舞会等娱乐活动。非实验室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经主管负责人同意,由专人陪同, 参观时不要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应列为实验课内容,由有关教师向学生讲解。节假日加班和夜间开放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安全,应由指导教师在场,晚间工作必须在21:00之前结束,并离开实验室,凡需要延长时间或通宵实验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备案。

十、对玩忽职守,违反上述条例,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传媒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二0二0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