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为协调使用好实验设备和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须于学期初将设备需求报实验室备案、会同实验室协商实验设备使用数量、使用时间和方式。
2.爱护仪器设备。全体实验室人员和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均有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和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每次实验教学完毕,实验教师应负责清点好该实验的仪器设备,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做好登记。
3.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如有失灵、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登记,并知会实验室以便及时维修,原则上不得随意自行拆卸仪器设备。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等,任何人不准擅自带出实验室,如确是教学、科研需要借用,应协调好,在不影响正在运行的实验教学前提下,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概由借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①院系内各单位之间借用一般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备案;借用仪器设备较贵重或数量较多或时间较长(3天含3天以上)或院系外部门借用设备的,须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②因教学、科研需要借用仪器设备到校外使用的,应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5.实验设备借用手续办理可以参见传媒学院实验室设备借用流程图。
传媒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二0二0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