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信院字〔2016〕80号)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对2023级播音与主持艺术1班程佳钰同学、2023级播音与主持艺术2班尤涵悦同学进行困难补助。
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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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