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方法》(校办字〔2023〕3号)学校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经过层层选拔,拟推荐以下11名同学,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
程 江 段晓雅 徐子珊 舒乐佳 杨博文 朱晨阳 韦云龙
任文新 黄寒寒 张景涛 曹 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敬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18:00前向传媒学院团总支反映。
电话:0376-6391715 手机:1803760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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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