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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考生守则

时间:2013-12-3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1、考生需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携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证件应放在桌面便于巡视人员检查的位置。证件丢失者应提前办理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从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考试用)学生证明开具格式》,填写并贴上本人照片,经班主任签字后到行政办公室(社科楼304)盖章)。

2、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要尊重并服从监考老师及巡考人员的安排,不可出言不逊、顶撞考务人员。否则 将视情节严重性,予以警告、记过等一定的处分。

3、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对号入座。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考场安静。除必要的答题工具外,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带进考场的物品应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5、考生进入考场不可携带食品、饮料等,否则禁止考试。或待自行处理好后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准互借任何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对试卷有疑问时,学生必须先举手,等待监考教师前往处理,学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

7、考试期间考生不可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否则将视为作弊。

8、学生在考试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在交卷前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如中途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须先将试卷交给监考教师,按考完交卷处理,事后不准再进入考场继续考试。去洗手间必须有监考教师跟随。

9、学生在答卷前按要求首先准确地填写好系别、班级、学号、姓名等栏目,考试结束后,不得再填写。

10、提前交卷的学生应将考试答卷亲自交给监考人员或由监考人员收卷,不得由他人代交。

11、考试规定时间一到,不论答完与否,应停止考试。过时不交卷者即为自动弃考,该课程记为零分。交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及考场周围谈论试卷内容和大声喧哗。

12、凡有夹带、偷看、交换试卷、以通讯工具等为手段交换考试信息、代考等作弊行为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协同作弊者与作弊者同等处理。

13、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高得分。阅卷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在网上向学生公布成绩。

14、期末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学生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前向学院、教务处提出缓考申请,并办好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先由本人写出申请,然后经班主任、主管院长、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缓考。除突发病住院可在三天内补办缓考手续以外,其他事后补办一律无效,均以旷考论处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传媒学院

2013年 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