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走向深化,传媒学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具体督导工作制度如下:
一、教学督导组设置
1、学院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教学秘书负责督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教学督导组由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督导工作主要内容
1、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督导员根据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履行督导职责。
2、督导员可采取现场随机听课或观摩实验、实习教学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在督导过程中,可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学生课堂笔记,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出有关教学效果的问题。
3、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质量的反馈意见,填写学生意见问卷。
4、教学督导组成员视情况可参加教学工作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与教育教学研究。
5、参与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调查了解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教研教改工作情况。
三、督导员的权利
1、某门课程教学过程的督导可采用定期与随机结合、通知与不通知相结合的方法,被检查的教研组及任课教师必须充分合作。
2、督导小组成员有权找教师调查了解其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有权查看其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和教案、课件等。
3、对任何违反学校、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教师和学生可进行查问登记、批评教育。
4、督导员对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四、督导员选聘条件
1、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教学经验;
2、对我院传媒类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有比较充分的了解;
3、熟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和各项要求;
4、在督导过程中能持公正、客观、科学态度,并有高度责任心.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为己任;
5、能注意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随时掌握国内外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的最新进展,关注教育改革的趋势和动向;
6、学院可根据情况酌情聘请学院以外的其他教学专家。
五、本督导制度由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小组负责解释。
传媒学院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