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电视演播厅使用审批单
事 由: |
耗材使用项目: 自备□ 自费□ |
进入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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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统筹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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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设备品名、数量及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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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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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负责人担保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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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主任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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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心 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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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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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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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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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 此表必须提前3-5天填写,要求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规范。
2. 进入演播厅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和安排,不许喧哗;不得带食品、饮料、易燃易爆物品及宠物进入演播厅。
3. 爱护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4. 具体规则详见《传媒学院电视演播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