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试卷评阅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考察教学水平、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规范试卷评阅,减少各种差错,提高评卷质量,严格执行《信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评卷工作意见》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试卷评阅
(一)试卷评阅原则:
1.阅卷教师应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阅每一份试卷,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
2. 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试卷评阅小组,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所有考试课程均实行流水阅卷,每份试卷阅卷教师至少三人;严禁将试卷带回家评判;
3. 阅卷工作原则上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评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不得在评阅期间接待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
4.每门试卷评阅前必须拟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前必须先抽查若干试卷进行初评,确定统一的评分细则并严格执行;
5.试卷一律实行百分制记分,用阿拉伯数字标示。评卷一律用红笔,试卷封面用黑色笔填写规范完整;
6.各题的评阅人要自己签名,杜绝一人代签,笔迹相同;签名应书写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个性化签名、私章等。
(二)试卷评阅要求:
1.每道大题的评阅:扣分要划线标注出扣分点,只需显示负分,在“得分栏”填写正分;每小题错误的打叉,正确的无需打对号,不能在试卷上作其它无关记号;
2.除每道大题的“得分”栏和和卷首的“得分”栏外,试卷中的其它地方不得出现正分;
3.评阅标记、扣分数字、得分数字等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评阅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错误的标记或错误的数字处打下斜线再进行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姓名;
4.阅卷教师必须在自己所阅试卷的每道大题的“评卷人”栏里签上中文姓名。每本试卷的第一份必须签全名,余下只签本人姓氏即可;
5.合分人原则上应当是本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经认真检查、合算后,将卷面总分记入卷首“总分”栏内,并在“合分人”栏签上全名;
6.每个评阅小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复核。核分人对全卷的评阅情况:包括评阅标记、扣分、得分、合分、签名等进行全面地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复核人”栏签上姓名;
7.严禁对复核后的试卷进行改动,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改动的,必须经评阅小组组长和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处须签上改动者姓名。
二、成绩登记
1.成绩登记必须在试卷评阅结束后一天内完成。
2.登记成绩统一使用教务处印发的“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记表”,填写清楚考试课程名称、学年度、学期、考试日期等项目;
3.成绩登记时要求四舍五入,打整数分;成绩登记表要填写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期末成绩总评70%及总评成绩四栏;(平时成绩不可随意给分,要有原始记录作为依据);
4.“学期总分”不足60分者在“缺考或不及格”栏内用红色笔迹标出三角符(△),缺考者用黑笔在此栏内注明缺考;
5.按照学期总分(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70%)以及考场记录情况统计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缺考”、“作弊”的人数,填入成绩记录表后面的表格中;
6.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经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教学秘书,验收后的“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严禁更改。
三、试卷分析
1.每门课程评阅完成后都必须成立由任课教师所属的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试卷分析小组,总结该课程考试所反映的有关情况,撰写试卷分析材料;
2.试卷分析要依据卷面成绩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析,内容包括考试基本情况、成绩分布情况、试卷质量初步分析以及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
3.试卷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教师在命题的情况以及讲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通过分析明确教学目的和学习目的,为今后教师的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依据和经验。